針對人聯青在古晉某報章上細數火箭6大錯,作出以下反駁。
首先,先說說“人聯蜀中無大將,廖化當先鋒”,不知人聯里的那些前輩,是心無斗志還是有愧于民,都很少出來剪彩了,說說話。讓那些剛出茅蘆的人聯青來說三道四,年青人嘛!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講話沒有經過大腦。要出位嘛!所以說出的話即無道理也不要緊,只要上頭歡喜就好。
人聯青贻误百姓第一:“不明是非 ”, “花言巧語哄騙民眾”
花言巧語哄騙民眾,就是說只執法單位開出的罰單不管對錯,大家都不須要抗辯認罪就是了,執法者永遠是對的。如果執法單位亂開罰單或開錯罰單,也叫民眾盲目的去認罪,萬一該罰單寫成殺人放火怎么办?這是贻误百姓,不仁也!這就人聯一貫的作風,“椰子,瓶子”,不敢抗拒國陣政府那些對國家不利及百姓不公的政策,只是一味的聽從,這樣的陣黨值得我們再支持下去嗎??
第二:人聯青慫恿市議會,打壓政敵及說話表里不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根据地方議會條例,在南市范圍內擺擋是需要申請。但是民主行動黨在南市的管轄范圍內義務為民眾服務也是為國家政府機構(選委會)服務。就算民主行動黨去申請,難倒南市市議會會批準?南市市議會應該是獨立的法定機構,應該寬容公平對待所有陣黨和民眾。
如果今天的事件是換了人聯或是國陣的成員黨,可能結果就不一樣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是“雙重標準”了。“只許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民主行動黨的所辨的是非盈利義務的為選民登記,不是非法小販。人聯青相信不會忘記,人聯青團長,人聯的高層,國陣的某領袖和選委會多次的公開表示,現今的年青人不熱誠于政治,對政治反應泠淡。備有“剪報”為證。
民主行動黨此舉要鼓勵年青人登記為選民,例行身為公民的責任。或許能夠間接的提高年青人對政治的熱誠,為何人聯青不做呢?如果不做也不應該慫恿南市市議會執法單位去阻攔。人聯青和南市市議會應該支持民主行動黨為年青人登記才對呀!這是替國家機構(選委會)節省開支呀!利國利民之舉。
第三:人聯“為善不欲人知”,“偽善無人不知”
人聯有提供法律援助嗎?不知道,相信沒有, 如有為何不曾有報導呢?什么講求誠心為伸訴者解懮除困,不帶任何政治動機。為何如今又要說出來什么什么“為善不欲人知”。
人聯領袖參加社團晚宴,開開幕,機場接接機的新聞時有報導。社青團舉出的種種助人個案,體現出民主行動党是真正的有為民服務。相信是申訴者是尋求人聯的幫助被拒,冤屈無處伸才尋求民主行動黨提供法律援助。
這些都是義務的。這不是乘人之危而搞的政治宣傳,也不是好大喜功。民主行動黨之有此等做法是要讓大眾知道,執法單位的不公或是民眾受了不公的對待以及政府施政上的錯誤,民眾有權知道。如果不讓民眾知道,天理何在?
第四:南市市長被人聯青利用搞宣傳。
南市市長是位好市長,這是無人不知的,市長曾長青是歷任市長中第一位公開贊賞反對黨的市長,是位能與反對黨坦誠相見及對話的一位好市長。為什么呢?因為市長曾長青不是來自人聯党。
市長說過他是無党無派的,張健仁不坦心自已在州選是否勝出也不是搞個人的政治議程,他在不在這選區競選還是個未知數。他不需要制造假想敵來宣傳自已,沒必要。倒是人聯青利用南市市長來替人聯青總團長來作宣傅。或探探市長的口風,投石問路?如果市長出來競選,那么人聯黨又少了一個競選席位。或來進行報復。
因為人聯對南市市長的寶座念念不忘,本來該屬于人聯青總團長的寶座。人聯青總團長晚上睡覺都流口水。最可恥的是把前民主行動黨的“叛徒”給捲進來,誰不知道此人在08年國選與人聯黨有勾結,密助人聯黨贏得實旦賓國會選區。此人不提也吧!他恐怕已被該黨遣棄了。什么?向“叛徒”學習,這是什么話?看看人聯青怎樣誤人子弟,怎樣教壞年青人。
第五:人聯青提倡“濫權”。
人聯青在反駁文告中提到及教導年青人,對不合里,不按法理開出的罰單我們要接受。執法人員,政治人物和國家領袖“濫權”我們也要接受,意思是說趙明福該死。這就人聯青所謂的實現平等,自由,人民主權“民主政治”。
人聯黨已成為一個不明是非,不辨黑白的陣黨了。第六:人聯青“不思進取”.古晉國州選輸給民主行動党,政策和政治理念都不及民主行動党,政治思維和路線不被人民所接受,就說人家無理取鬧,說人家不尊重該黨。不知道自已輸在那里,不悔改,這樣不思進取,不懂人民所要,不聽人民心聲人聯黨是不是值得支持??,人聯黨在砂州國陣只是一個“傀儡”陣黨。可有可無.
黃藥師1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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